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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国人来粤《邀请核实单》须知
2023-09-20 09:27           来源: 市委外办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申请单位范围:汕尾市的单位(企业),由汕尾市外事局审核签发。

申请材料(一)

1.中英文邀请信原件(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姓名、护照号码、性别、出生日期、来粤事由、在粤停留时间、费用安排、访问地点、签证办理地、与被邀请人关系等),需由法人签名或法人授权的被授权人签名;

2.来访日程原件(具体到每日),需由法人签名或法人授权的被授权人签名;

3.邀请单位资质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4.邀请单位出具的《保证书》原件(格式见附件),需由法人签名或法人授权的被授权人签名;

5.被邀请人任职说明复印件(由被邀请人工作单位出具,需加盖被邀请人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名);

6.被邀请人护照(有效期须在半年以上)和以往来华签证页复印件;

7.被邀请人如需在其国籍国以外国家申办来华签证,需提供在居住国的居留(居住)证件复印件或其他紧急情况的证明原件以及英文或中文翻译件;

8.首次申请来华签证者需提供在居住国无犯罪证明公证文件(须经我驻当地使领馆领事认证)及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均为原件)。

申请材料(二)

根据所申请签证类别提供

访问类签证(F类)

来华从事交流、访问、考察、培训等活动的,需另提供相关合作交流项目等文件原件。

个人来华从事探亲、结婚等活动的,需要提供个人户口本、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与被邀请人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往来文件、信函、邮件记录等。

商贸类签证(M类)

来华从事商业贸易活动,需另提供:

1.往来文件、信函、邮件记录;

2.购销合同;

3.如邀请企业具备进出口经营权,须提供含识伪编码的邀请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海关注册备案证明复印件;

4.如邀请企业自身不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由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办进出口业务的,须提供双方代理协议复印件和由银行打印的生产企业划账的银行流水凭证复印件,以及含识伪编码的代理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海关注册备案证明复印件;

5.海关报关单、海关出口提单复印件;

6.银行出具的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件;

7.生产企业该项交易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受理业务地址和电话

汕尾市外事局

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南228号

电话:0660-3377332

特别提醒

1.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办单位(企业)公章;

2.根据外交部通知,自4月16日起,《被授权单位邀请确认函》正式更名为《邀请核实单》,其用途不变,仍为外国人申请来华签证的材料之一。办理外国人来粤《邀请核实单》属签证申请的环节之一,不属于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邀请单位(企业)《邀请核实单》申请资格,并据情将有关问题线索转交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

① 被邀请人入境后有违法行为;

② 邀请单位存在买卖《邀请核实单》事实;

③ 邀请单位通过虚假材料骗取《邀请核实单》;

④ 邀请单位人员违规为其他单位代办《邀请核实单》;

⑤ 被邀请人来粤所从事的活动与原申请签证目的不符;

4.各申办单位(企业)按照《保证书》承诺,在所邀请外国人离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地外事部门办理销签手续(提供外国人离境的边检验讫章页扫描件),不办理销签手续的,外事部门有权暂不受理该单位(企业)的后续申请。

5.贸易进出口代理企业需成立一年以上。

6.《邀请核实单》仅为申办来华签证的辅助性材料,颁发签证的最终决定权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者如有问题请直接咨询中国驻当地使领馆;

7.此项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邀请单位名称因工作业务需要,拟邀请                                  (护照姓名)等   人拟于       日(入境时间)来粤,停留   天,需申请   个月有效的   次入境签证,并郑重保证如下:

一、本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

二、本单位将敦促监督上述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从事与来身份不符的活动。如被邀请人在华有违法犯罪行为,本单位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

三、上述被邀请人在入境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住宿登记,或在入境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居留手续

四、上述被邀请人未经本单位省外办书面同意擅自申请更改签证类别或延长签证期限;

五、上述被邀请人于签证期满时须按期离境,并在出境后3个工作日内由本单位向当地外事、公安机关报告去向(出境日期、前往国家或地区、出境口岸);

六、上述被邀请人在华所需生活费用和回国费用均已落实。如因本单位的原因造成上述被邀请人在华滞留或生活无着,本单位将负责其在华相关费用和遣返回国的费用。

此证。

附:组织机构代码证

邀请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负责人亲笔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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